黑心澱粉業者起訴 檢求處極重之刑
鉅亨網新聞中心
台南地檢署偵辦黑心澱粉案,今天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起訴7家製造商、及經銷商共9名負責人及幹部,其中「茂利澱粉廠」負責人徐東銘、南和行負責人王水木,建請法官對兩人判處最嚴厲刑度、併科最高額罰金。
去年5月爆發的黑心澱粉風暴,經過7個月偵查,台南地檢署今天共起訴6家製造商及1家經銷商,除了已經在押的「茂利澱粉廠」負責人徐東銘、南和行負責人王水木和會計高秋香,其餘5家製造商都是去年5月首波業者,包括:協奇澱粉廠負責人劉明清、三進粉業負責人王國祥、經理王博偉、宏昇粉行負責人楊蔡金英、寶森粉行負責人林惠裕、東億企業行實際負責人陳清真。
其中「茂利澱粉廠」負責人徐東銘、南和行負責人王水木,檢方認為兩人冒用他廠包裝繼續販售牟利案,絲毫無畏司法,魚目混珠詐騙下游業者,踐踏國人健康,因此建請法官對兩人判處最嚴厲刑度、併科最高額罰金。
檢方指出,業者為讓澱粉製造出口感較Q食品,竟將「順丁烯二酸」含量高達1589.6ppm至4862ppm不等的修飾澱粉,以每公斤約 25元價格,販售與不知情下遊業者,製成黑輪、粉圓等食品,傷害消費者健康,期間共計製造、販賣約1千911萬公斤,獲利共4億782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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