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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17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購買GIANT BRIGHT SERVICES LTD.(BVI-2)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03/2/5~103/2/5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5,588,000股
每單位價格:1.07美元
交易總金額:5,979,160美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
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SUCCESS LEADER LIMITED.:非關係人
GOLDEN MAPL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非關係人
冠達國際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非關係人
GBM INTERNATIONAL LIMITED : 本公司董事長與其董事長為同一人
CBF INTERNATIONAL CO., LTD :非關係人
LEGEND LINK LIMITED :非關係人
陳彥任:為本公司之總經理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為利於轉投資大陸的整體規劃與發展,並使集團持有
GIANT BRIGHT SERVICES LTD.(BVI-2)之股權單純化,
故向GIANT BRIGHT SERVICES LTD.(BVI-2)其它股東購
買42.7%股權,其中7.95%股權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前次移轉 : 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1.所有權人:GBM INTERNATIONAL LIMITED
取得日期:101/3/16
取得總金額/每股價格:USD1,000,000/USD1
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董事長與其董事長為同一人
2.所有權人:陳彥任
取得日期:101/3/16
取得總金額/每股價格:USD40,000/USD1
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之總經理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清單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經經濟部投資審查委員會民國103年1月28日核准
(於民國103年2月5日收到核准函),
依合約約定共支付5,979,160美元予各股東。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交易價格係參考股東原始取得成本,並經雙方協商議定,且委由會計師出具交易價格
合理性意見書。
2.決策單位: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累積持有13,088,000股
金額: 美金13,479,160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有價證券投資占公司最近期財報中總資產19.01%
有價證券投資占公司最近期財報中股東權益28.96%
營運資金:NTD849,397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1.可利於轉投資大陸的整體規劃與發展;
2.使GIANT BRIGHT SERVICES LTD.股權單純化,有助於母公司整體經營管理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2年11月4日
18.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已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交易金額共計5,979,160美元,
折合新台幣175,607,9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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