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興:公告法院裁定重整事件之檢查人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4/19 2.公司名稱: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聲請重整事件,經臺南地方法院裁定, 選任邱鑄山會計師為本公司重整事件之檢查人 8.因應措施:配合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辦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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