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草案禁肥貓 未享月退才可領薪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14 15:38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財團法人法」草案,對於外界詬病退休高官轉任公辦財團法人機構坐領雙薪的「肥貓」問題,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未來政府捐助的公辦財團法人董監事都將採無給職,除非是「專職」並且沒有「月退俸」才可領薪水。修法條文也規定,主管機關對於法人機構的薪資結構、獎金都可以主動介入監督。(李人岳報導)
現行法規對於財團法人只有民法有少數條文規範,行政院會14日通過「財團法人法」草案,明確規範民間捐助財團法人和公辦財團法人的管理。對於外界詬病退休高官轉任公辦財團法人機構坐領雙薪的「肥貓」問題,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未來政府捐助的公辦財團法人董監事都將採無給職,除非是「專職」並且沒有「月退俸」才可領薪水。陳明堂:『第一個專職、第二個沒有領月退俸、退休金,才可以再領專職費。』
陳明堂表示,這次修法對民間捐助財團法人採取低密度管理,對公辦財團法人機構則採高度管理,賦予主管機關對財團法人機構有檢查之權,包括董事長和從業人員的薪資結構、獎金可主動介入檢查監督。至於人事也力求透明,可規範董事任期,避免外界詬病的黑箱作業。
同時,財團法人資產總額超過一定金額,會計報表都要經過會計師簽證,營運資料和財務報表也要送主管機關備查。此外,草案對沒有理由停止活動的「休眠」財團法人也明定監督機制,授權相關主管機關可訂監督辦法,直接查核、控制其財務,甚至可直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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