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自貿區:擴大區內主體人民幣跨境使用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14 10:19
新華社記者宓盈婷
福州(CNFIN.COM / XINHUA08.COM)--記者日前從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獲悉,近期,經中國人民銀行同意,人民銀行廈門市中心支行發布《關於支持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的通知》,擴大區內主體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貿易投融資。
據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相關人士介紹,目前,全國版個人跨境人民幣業務類型僅限於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項下結算。以後在廈門自貿試驗區內工作或居住的境內外個人,在真實合規的前提下,可以在銀行辦理經常項下和直接投資項下的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
上述負責人表示,此次廈門自貿片區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政策在相關政策上進一步優化:一是降低准入門檻。資金池境內成員企業營業收入要求由目前全國版的10億元降低為5億元,境外成員企業營業收入要求由2億元降低為1億元。二是擴大跨境資金流出入上限。將凈流入(出)的上限擴大為資金池應計所有者權益的1倍。三是實現雙上限管理。區內辦理的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實行凈流入(出)的雙向上限管理,有助於跨境資金流動的總體平衡。
根據《通知》,自貿試驗區內企業的境外母公司按有關規定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募集資金如果用於集團內設立在自貿區內全資子公司和集團內成員企業借款的,不納入現行外債管理。此外,《通知》還明確鼓勵和支持區內銀行基於實需和審慎原則向境外機構和境外項目發放人民幣貸款,支持區內銀行機構進一步擴大信貸支持力度,服務廈門外向型經濟發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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