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智庫:赴歐洲投資需要注意哪些勞動法問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14 08:21
本文首發於微信公眾號:「走出去智庫」。文章內容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和訊網立場。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請自擔。
編者按|美國榮鼎咨詢公司的研究報告顯示,2015年中國對歐投資創下新紀錄:200億歐元。其中,法國、德國等傳統核心國依然是中國企業在歐洲的投資重點。
為了更好的吸引外國投資,法國、意大利等近期紛紛對相關勞動法律進行了改革。在法國、意大利、德國、比利時投資或並購需要注意哪些勞動法問題?法國和意大利勞動法改革的重點有哪些?
日前,在走出去智庫和長江商學院主辦、全球勞動法聯盟(L&E Global)聯辦的「全球投資並購——海外員工安全和勞動爭議風險管理」論壇上,全球勞動法聯盟的成員所,來自法國、意大利、德國和比利時的國際知名律所的合伙人,各自分享了上述各國勞動法問題的觀察,並給中國企業提出了實務建議。
要點
1、法國對外國投資的優惠政策包括補貼、銀行貸款和稅收激勵。
2、意大利新的《勞工法》使市場更靈活,讓外國投資者更具競爭力。
3、在德國,外派員工或大幅裁員都需要取得工人委員會的同意。
4、在比利時,如果解雇特定保護群體如孕婦或工人代表,或將面臨最高8年工資的賠償金。
實錄精編
赴法國投資需要注意的勞動法問題
Olivier Kress
在法國開展業務需要考慮的勞動法方面的三個問題分別是:勞動生產力、國家優惠政策以及正在進行的法律改革。
員工勞動力按天計算
根據歐盟統計局,法國勞動者生產力很高,在歐洲排名第6,領先於瑞典和英國。法國人每小時的價值產出為45.4歐元,而歐洲平均值為32歐元。法國卓越的生產力主要取決於工人勞動力技能水平、工人的資質和研究能力、高工作效率和有效的勞動組織。
在法國公司員工的勞動力用天計算,這樣便可免發超時加班費。
優惠政策:國家補貼、公眾投資銀行貸款及稅收激勵
因為存在多種激勵政策,法國是很多外國投資者的首選地。其每年為鼓勵外國投資的投入可達到210億歐元,此外,法國也有公共投資銀行,以補助貸款的形式給予企業幫助。
法國對外國投資的財政補貼措施包含有國家層面扶持補貼、公共投資銀行所提供的補貼和貸款(BPI)、稅收激勵(如科研稅收抵免)等。
多項勞動法方面的改革
近年來法國進行的多項改革提高了辦事效率。在法國,現在4.5天就可以開一家新公司。法國的稅收也將進行改革,稅率預計在未來幾年將從33%降到28%。
從2015年起,企業在法國不再需要多個勞動代表組織,企業只需要建立一個可以處理所有有關勞資關系等事情的代表機構。關於周日工作的限制,法國也進行了改革。尤其在游客或旅游發達的地區,周日也可以開業。
法國一個重要的改革是關於裁員時的集體裁員談判。法國規定了一個集體解雇的最大時間限制。如果一次性解雇少於100個員工,最大談判咨詢時限是一個月,如果一次性解雇超過100名員工,咨詢最長時限是兩個月。
法國其他的改革還包括:
通過降低社會保險繳費以增加公司利潤並減少用工成本;
公司更易獲得財政支持;
增加投資者的法律確定性;
為勞動力市場引入更大的靈活性並且促進社會對話。
近期的一份研究顯示,中國投資者投資的意大利公司數量超過已300家,雇傭了近1.8萬名員工,為意大利創造了84億歐元的GDP。投資主要集中在食品、能源、農業、金融和汽車等行業。
意大利勞動法分很多層面
意大利的勞動法由多種不同的法律淵源構成,並且分很多層次。
國家層面的勞動法規定了基本的勞資關系。集體談判協議(NCBA),是由工會和雇主的談判而定奪。部委層次由部門勞動法和國家社會保險研究所組成,這些機構出台很多正式文件。判例法層面,是根據以前案例情況去規定。
近期勞動改革主要變化
近期,意大利的勞工改革力度很大。新的《勞工法》使意大利市場更靈活,投資公司的成本更具競爭力。
主要變化包括:
向雇主免征了其新簽訂無固定期的員工三年的社會保險費;
在違法解除情形下,最低額4個月最高額24個月的損失補償是主要救濟方式;
公司可以單方改變員工職責並提供一個更低職責的職位給員工;
公司可以接觸到員工工作用的設備,而且這些內容可用於紀律處分。
投資提示
首先,企業主動加入產業內的企業聯盟組織時要謹慎,因為這意味着其公司需要遵守相關的國家集體談判協議。
其次,企業最好需要委托勞動法專家實施勞動合同模版和政策,處理公司人力資源日常工作以及勞資關系。
最後,面對意大利勞動法的改革,公司也需要不斷地進行調整適應。
赴德國投資需要注意的勞動法問題
Tobias Pusch,德國Pusch Wahlig Legal律所合伙人
德國被認為當今世界上監管最嚴格的市場之一,但也是歐洲國家里獲得最多外國投資的國家。德國在歐盟國家中失業率最低(不到5%),並且國家賬戶也一直盈余。這些成績都得益於2004年德國勞動法的改革。
外派員工需獲得工人委員會同意
在德國公司,監事會負責監督CEO並且管理CEO的勞動合同。在大企業中,監事會是由一半員工代表和一半出資人代表形成的,這些代表共同決議CEO的合同。
德國公司的經營層面也有共同決議制,例如工人委員會的共同決議權。
雇傭新員工時,需要得到工人委員會的批准,包括外派員工。如果工人委員會不同意,就需要上訴,得到法庭的批准才可進行。裁員超過10%的員工也需要取得工人委員會的批准,此過程大約需要6~8個月。
工人委員會和工會分工不同
管理德國公司時,需要注意公司工會和工人委員會職責的區別。工會負責與行業標准相關的內容,工人委員會負責公司層面的工作問題。這意味着工會代表整個行業的利益,而工人委員會代表公司工人的利益。
投資方及管理層不能干擾工人委員會工作
此外,德國的勞動法規由不同的法律條款所保護,相關責任一般由董事會或可代表董事會的投資者或管理層承擔,例如,違反了工時制度,管理董事需要負責。同時,無論是董事總經理或是投資方,都不允許干擾工人委員會的工作。
赴比利時投資需要注意的勞動法問題
Chrisvan Olmen,比利時VanOlmen & Wynant律所合伙人,L&E Global主席
在比利時開展業務需要了解三個勞動法方面的問題:一是語言使用規定;二是關於勞動合同的解除;三是勞資關系和職工代表制度。
遵守地區語言規定
比利時使用三種語音,有四個不同的語言區。在北邊說荷蘭語,在南邊說法語,在首都布魯塞爾可以說全世界國家的語言,還有一部分區域說德語。
外國投資者來到比利時,必須嚴格遵守比利時的語言規定。這意味着如果你在北部設立代表處,你的官方語言必須是荷蘭語。如果你的合同用中文寫的,或者英文寫的,這個合同不受法律正式保護的。
所以,在書面文件中最好用法語或者是荷蘭語起草,可以附翻譯的文本,如果不用按規定使用語言做的話,你的合同就是無效的。
勞動合同解除的風險點
比利時解雇員工沒有強行法律規定,但如果想解雇一個人,一次性賠償也是非常高的。
賠償金的考慮因素不多,比較重要的是雇主解雇員工要有合適的動機,如果沒有合適的動機賠償金也會比較高。有一些種類的工人的人群是格外受到保護的,比如孕產期的婦女,還有工人代表。
賠償金考慮因素主要有三點:
通知期限(或代替補償)取決於在公司的工齡;
對違法解雇或不合適動機的解雇補償:最大為:2+(3至17)周工資;
如果員工是受到特定保護的群體(如孕婦、工人代表等),那麼將適用一次性補償方案。如果雇主解雇了受保護人群的職工,一次性的賠付費用最高可達八年的工資。
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另一點就是試用期,現在已沒有試用期了,但未來仍存在變數。沒有試用期以後,更多的公司簽的是臨時合同。
關注職工代表機構
在比利時,員工代表在公司內部是有一個協商權的,關於公司的重大事宜和重大決定,員工代表有權知曉,有權被知情和協商,但員工並沒有共同決定權。
比利時的代表機構分為幾種:
工會代表團(20個員工左右)。負責公司成本效益、一般勞動關系、爭議解決和調解的協商;
工人委員會(100個員工左右)。負責提供事前獲批的財務、社會和經濟問題信息、咨詢;
職工安全防護委員會(CPPW,50個員工左右)。負責提供事前獲批的健康和安全事務的信息和咨詢。
勞工法規的許多重要規定都是社會對話的結果,例如工時規定;工資;解雇程序等等。比利時的對話制度分為三個層面:國家層面,行業層面和公司層面(集體協議)。在公司里的社會對話也可以是有法律效力的集體合同。
在比利時,公司內部也有職工代表制度,這些代表機構可以提供信息和咨詢,有知情權,但沒有決定權。
這些代表機構中,工人委員會和職工安全防護委員會是每四年進行一個公開社會選舉,下一次選舉將在2016年進行,這個信息對於將要到比利時進行投資的企業要重視。
(根據演講實錄整理)
機構簡介
全球勞動法聯盟(L&E Global)是一家國際律所聯盟,聯盟成員所均專長於勞動法領域,包括勞動關系、勞動法、移民法和員工福利等各方面勞動法事務。每家成員所均是該領域的領先律所。
聯盟在中國、澳大利亞、奧地利、比利時、巴西、加拿大、法國、德國、印度、意大利、日本、墨西哥、新西蘭、挪威、波蘭、羅馬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荷蘭、美國均有成員所。L&EGlobal獲得2015金融時報創新律師獎「發展和業務拓展的創新者」的「推薦」贊譽,並被錢伯斯全球2015評為領先的國際聯盟。
走出去智庫(CG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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