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光精密: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暨訂定減資基準日(修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5 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辦理註銷本公司第十五次買回公司 股份之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股份。 3.減資金額:新臺幣22,390,000元 4.消除股份:2,239,000股 5.減資比率:1.05% 6.減資後股本:210,571,850股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減資基準日訂為105年4月7日。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