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4/122.公司名稱:致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更正揭露本公司104年10-12月關係人交易申報資訊8.因應措施:公告並重新上傳更正相關資訊9.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僅為關係人交易事項之更正,對損益金額無影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