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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4/11 2.公司名稱:宏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度個別財務報告附註內容更正如下: (1).第21頁(三)1.代售房地104.12.31之待售房屋合計『2,793,501』誤打為 『2,793,500』及待售土地合計『2,524,318』誤打為『2,524,319』。 (2).第31頁(十三)『4.其他權益』誤打為『3.其他權益』及104年之備供出售 投資的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2,739)』,誤打為『2,739』。 (3).第33頁(十七)營業外收入及支出2.其他利益及損失之104年度其他 『(10,931)』誤打為(10,930)』;合計『(13,272) 』誤打為『(39,663)』。 8.因應措施:進行更正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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