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澄清105/03/28財訊快報報導本公司解盲程序之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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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28 2.公司名稱: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財訊快報 6.報導內容: (1)...黃秀美指出,公司根據去年8月間專家會議決議,並考慮申請 國際重要學術會議發表時機等因素,在與主管機關櫃買中心會商 並獲同意後,決定2/19(周五)下午股市收盤後進行解盲,周日即 召開記者會將結果公諸於眾,所有解盲作業均在周六日非交易日 期間進行,周一開盤前外界均已獲知結果,其目的即在杜絕資料 外洩或予外界內線交易之疑慮。 (2)2/21(日)10:00~12:30召開專家會議。14:00~16:00在櫃買中心 記者召開OBI-822解盲結果記者會。 (3)17:00公司發布兩則重大訊息,一為當日記者會公司新聞稿, 另一是解盲結果補充說明。 7.發生緣由:針對報導內容本公司澄清如下: (1)有關本公司解盲程序係依循國際解盲慣例處理,並決定2/19(周五) 下午股市收盤後進行解盲,相關解盲程序係本公司自行決定 並非經櫃買中心同意而為之。 (2)2/21 14:00~15:00在櫃買中心記者召開OBI-822解盲結果記者會。 (3)15:00後本公司發布四則重大訊息,一則為當日記者會公司新聞稿, 二則是解盲結果之說明,另一則為公告本公司於105/02/21召開 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 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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