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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TRF本金2年內大減6成 解決TRF糾紛 金管會擬設調處機制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6-03-28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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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鉅亨網資料照)
金管會。(鉅亨網資料照)

金管會今(28)日於立法院財委會表示,人民幣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本金2年內大減6成,不過,針對TRF商品爭議糾紛案件,將盡速建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調處機制,提供投資人公平迅速的調處程序,預估4月中可以上路。

金管會主委王儷玲今天赴財委會就「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等結構型商品之發行與監理」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做出以上表示。

王儷玲指出,金管會已針對TRF進行3波強化管理措施,截至今年2月29日,目前市場共有29家銀行承作人民幣TRF商品,交易對象全是法人,沒有自然人客戶。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2月底,TRF名目本金為新台幣398多億元,較2014年5月第一波管制時的970多億元減少59.1%,明顯降溫。

在可能曝險風險方面,根據統計,人民幣TRF加計DKO(歐式觸及出場遠期合約),國銀合計繳存「上手銀行」的「存出保證金」,已由2015年底的1000億元,降至今年2月底的605億元。

「存出保證金」是國銀銷售TRF繳給上手銀行,也就是說,一旦TRF投資人不堪虧損而違約,國銀必須自行承擔的損失。

金管會指出,人民幣TRF商品本身具有高槓桿及高風險特性,會隨匯率價格波動產生較大的市場風險及信用風險,為兼顧投資人保護、確保金融機構穩健經營與市場健全發展,從2014年至今年1月主動辦理3波強化管理措施。

金管會表示,今年3月初更進一步採取強化措施,要求銀行於3月底前函報承作複雜性高風險商品的業務上限,金管會將考量個別銀行風險承擔能力、外幣資金調度情形,專業能力、法令遵循及客訴處理等,審酌個別銀行自訂業務上限的妥適性。

金管會指出,針對人民幣TRF商品爭議糾紛案件,已於15日函請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建置「銀行辦理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爭議事件調處機制」,提供客戶一個公平迅速的爭議調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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