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陸投控:代子公司大陸工程(股)公司公告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5/03/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欣陸投資控股(股)公司代表人:John E. Porter/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子公司CEC International Malaysia Sdn. Bhd. 董事暨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董事決議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