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台灣佳光: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配民國104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鉅亨網新聞中心2016-03-25 12:40第七條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5/03/25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 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本公司104年度無獲利,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配員工及董監酬勞。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紘通企業: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下一篇瑞興銀行:公告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更名事宜。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