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鉅樂部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公告

臺灣企銀: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公告遭金管會核處新臺幣400萬元罰鍰, 並命令解除違規行員職務之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24 20:00

第二條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24 2.違規情形: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行員違規冒貸及挪用客戶款項, 有辦理大額通貨交易疏於確認客戶身分、內部控制制度未臻完備 及未落實執行、內部自行查核未確實執行之缺失。 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 新臺幣400萬元罰鍰,另依同法第61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 命令本行解除該行員職務。 4.預計改善措施:本行自行發現後,即解除該行員職務並對該行員 提起刑事告訴,相關款項已追回,客戶及本行均無損失, 並已訂定具體改善措施,確實改善。 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