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貴?商場業主申請禁制房委會繼續管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23 16:33
香港仔華貴?商場及停車場大樓的業主逸俊發展有限公司,去年11月召開業主大會,通過終止聘用房委會為管理人,星期三向高等法院申請以簡易程序,禁制房委會繼續管理大樓。
逸俊的代表律師指,根據公契的字眼,只要持有五成業權就可召開業主大會,所以即使只有逸俊方面出席,會議仍然有效。但房委會代表律師反駁,逸俊以招標形式購入領展物業,理應清楚合約條款,不應該事後才爭議公契條款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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