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味鄉:公告本公司因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罰鍰新台幣60萬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 :105/03/21 2.發生緣由:彰化縣衛生局於102年10月24日稽查本公司工廠,部份產品未依規定確實標示 內容物。 3.處理過程:本公司已於102年11月完成標示不實產品之下架回收。 4.預估可能損失:新台幣6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1)本公司已改正產品標示,恪守法令規範。 (2)本公司以「食安優先、如實標示」為原則,深化六大面向管理(原料採購、進廠 檢驗、生產管理、成品檢驗、完整標示、履歷追溯),為消費者打造更好的食品 安全環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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