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證券: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放104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21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 說明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會105年03月21日決議通過發放104年度員工酬勞為新台幣365萬元 ,全數以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分派金額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104年度董事及監察人不分派酬勞。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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