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5/03/21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說明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會105年03月21日決議通過發放104年度員工酬勞為新台幣365萬元,全數以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分派金額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104年度董事及監察人不分派酬勞。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