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東亞: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21 16:40
第三十四條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16 2.公司名稱:新東亞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 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5/03/16董事會決議不分派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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