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德晶:公告本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相關事宜鉅亨網新聞中心2016-03-18 16:40第三十四條第21款1.事實發生日 :105/03/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藍寶石晶圓產品量超過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核定量, 與操作許可證內容登載規範不符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4條 第2項之規定。 3.處理過程:依規定改善及補正。 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2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春日: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下一篇柏文: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事宜(更正年度)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