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28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重要子公司TCCHongKongCement(BVI)HoldingsLimited之2014年(民國103年)股利分派案,於104年08月28日經董事會決議,分派現金股利金額為港幣60,000,00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104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