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能:公告本公司104年4月至7月因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而新增發行之股數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九十六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六年
十二月十二日金管證一字第0960069801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公司員工於一百零四年4月至7月,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履約發行新股,共計
8月26日經授商字第10401177920號函核准發行新股變更登記在案。
三、茲將相關事項公告於後:
4,718,764,070元。
(二)本次員工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履約發行新股:普通股341,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計新台幣3,410,000元,實收資本增為4,722,174,070元,分為472,217,407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三)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四)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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