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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28款
1.事實發生日:104/08/25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4/08/19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本公司股票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4年6月24日臺證上一字
第1041802809號函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4年7月24日臺證上一字
第1040014191號函同意上市在案。
(2)本公司股票將於104年8月31日上市交易,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交易。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對外詢價圈購不及,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28條規定重新辦理詢價圈購。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公司原於104年08月19日公告預計104年08月31日終止興櫃交易並轉至證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惟因對外詢價圈購不及,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
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28條規定重新辦理詢價圈購,故俟本
公司擬定相關作業時程後,再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重新公告終止興櫃交易
日期。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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