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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及104年7月3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614,354股,每股面額NT$1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06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4247號函核准,並經新北市政府於104年8月11日新北府經司字第1045169712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4年8月27日證櫃監字第10400249532號同意自104年8月31日(星期一)上櫃買賣。
二、茲將增資新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5.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6.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1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三、前項增資新股訂於104年8月31日(星期一)起發放暨上櫃買賣,茲將股票領取方式說明如下:
1.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發放當日直接撥入 貴股東 指定之集保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任何手續。
2.股東如未開立集保帳戶者,或所提供之集保帳戶錯誤致未能於104年8月31日劃撥之股東,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記存,待股東開立並提供正確集保帳號後,再向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申請將增資股份轉撥入 貴股東之集保帳戶中。
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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