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5/09/30
2.公司名稱: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不適用。
6.因應措施: 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為響應全球使用綠能減碳並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本公司持續擴大採用再生能源,
新簽署購電契約,包含離岸風電與太陽光電,共12.6億度,減碳量達58.71萬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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