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見: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8/26
2.公司名稱:遠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大股東申讓持股 賣壓重
7.發生緣由:針對工商時報25日報導本公司大股東申報鉅額逐筆交易轉讓
說明如下:
1.本公司董事因個人理財需求採鉅額逐筆交易模式,並洽特定人承接,
該交易不作為成交日之開盤、收盤價格,亦不作為最高、最低行情之記
錄依據,因此對股價不會有任何影響亦不影響本公司經營狀況。
2.公司已轉型往文曲星品牌授權、遠見育成孵化器打造兩岸商機交易平台
等方面發展,將可望創造更大的股東報酬率。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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