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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5/09/24
2.公司名稱: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該子公司100%股份,該子公司持有本公司6.12%股份
5.發生緣由:為確保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及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未來經營穩定
性,本公司及子公司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與新高雄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
司,對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及高雄大大新寬頻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承諾書。
6.因應措施:經該子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簽署承諾書,承諾於10年內不得任意單方面通知
終止《網路服務業務合約》,且承租方享有優先承購電路權利。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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