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公告

華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1款


公司代號:6657

公司名稱:華安

發言日期:2026/09/04

發言時間:14:57:24

發言人:江銘燦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9/0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面額:新台幣100,000仟元

(2)發行股數:普通股10,000仟股

‌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1,5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數10%,計1,0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發行股數之75%由原股東按現金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

計7,500仟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執行F703EB泡泡龍二期臨床試驗、F705PD巴金森氏症二期臨床試驗及充實營運資金。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資金來源、

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指示

或核定、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變化而需予以修正變更,暨其他未盡事宜,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

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納期間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
    Empty
    Emp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