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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揚智:澄清並說明本公司及子公司接獲法院訴訟起訴狀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款


公司代號:3041

公司名稱:揚智

發言日期:2026/09/01

發言時間:21:02:35

發言人:林湞瑄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1)廈門金景華(牛牛牛)創業投資合夥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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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ALi Innovations Corporation

(4)揚智電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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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2026)川01民初869號

4.事實發生日:115/08/3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本公司前經營團隊於民國111年1月透過子公司 ALi Innovations

投資寰宇智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下稱寰宇智芯),並由

ALi Innovations 與其他投資人簽署增資協議及其補充協議,

約定特定條件下之股權回購協商機制。本公司與子公司揚智電

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下稱揚智成都)均非前述協議之簽

約方。

(2)子公司揚智成都於 115 年 8 月 31 日接獲四川省成都市中級

人民法院送達之起訴狀,原告廈門金景華(牛牛牛)創業投資合

夥企業要求本公司及相關子公司履行寰宇智芯股權購買義務,

並給付價款人民幣 22,337,963 元及 10% 違約金。

6.處理過程:委請律師依法定程序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子公司 ALi Innovations 已於 112 年 12 月 31 日評估營運狀況

後,依審慎原則認列寰宇智芯股權投資賠償負債準備新台幣 365,182

仟元。當年已提列完畢。

本公司及子公司揚智成都非簽約主體,目前已委任專業律師處理相

關訴訟程序,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最大權益。本案對本公司整體營

運無重大不利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案已委請律師處理,律師將協助後續法律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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