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雋揚:公告本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新聞稿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公司代號:1439


公司名稱:雋揚

發言日期:2026/09/01

發言時間:22:29:34

發言人:葉品卉

1.事實發生日:115/09/01

2.公司名稱:雋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5年9月1日19時00分於臺灣證券交易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

會,相關訊息如下:

(1)雋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1439,下稱雋揚公司)於今日(9/1)召開董事

會通過處分轉投資事業「漢神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部份股權。

A.本案標的為漢神購物中心之股份,其處分股數為3,000,000股予「漢神資產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為雋揚公司之關係人,雙方合議價格為每股160元

,成交金額為新台幣480,000,000元,為雋揚公司充實營運資金及挹注本業經

營,有助於公司業務整體發展。

B.為落實公司治理並確保交易公平性,雋揚公司委託中華徵信所出具估價報告

,並依法經吉點會計師事務所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出具意見書,業經審計委

員會審議通過,並由董事會決議後將提請115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討論,並授

權董事長代表公司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2)雋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1439,下稱雋揚公司)於今日(9/1)召開董事

會通過與地主就新北市泰山區興仁段以合建方式進行合作開發案。

A.雋揚公司與地主威力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建分售,該公司為雋揚公司

之關係人。本案標的為新北市泰山區興仁段二小段0029~0032地號,土地面積

為4464.11平方公尺(約1350.39坪),雋揚公司預計參與投入金額為不超過新台

幣2,543,278仟元。

B.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規定,與關係人交易達公司總

資產百分之十以上,應將該條第一項所列各款資料提交股東會同意後,始得簽

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其內容如下:

(A)取得或處分資產之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為提升公司業務績效及維持

推案成長,以獲得營業收益。

(B)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與管理考量。

(C)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規定評估預

定交易條件合理性之相關資料:不適用。

(D)關係人原取得日期及價格、交易對象及其與公司和關係人之關係:不適用。

C.新北市泰山區興仁段二小段等4筆地號之合建比例專業估價報告,雋揚公司分

別委託中華徵信不動產蔡友翔估價師出具,合建比例為地主40.01%、建方

59.99%及宏邦不動產林睿明所長出具,合建比例為地主40.42%、建方59.58%,

本公司預計以地主40%、建方60%進行合建分配。

D.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並由董事會決議後將提請115年第一次股東臨

時會討論,授權董事長依合建分配比例辦理相關合建開發事務,若預計交易因

實際情形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自股東臨時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在

不超過說明一所列之對象、標的與交易金額內,且優於本公司之合建比例全權

處理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