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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5/08/14
2.公司名稱:台灣精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115年6月18日股東會決議通過與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精成科)@股份轉換案,並經臺灣證券交易所115年7月28日
臺證上一字第1150012327號函及115年8月14日臺證上一字
第1150014978號函核准在案。
本案已依股份轉換契約擬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為民國115年10月1日,
自股份轉換基準日起,本公司將成為精成科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並將於股份轉換基準日終止股票上櫃買賣及停止公開發行。
二、本公司依相關法律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下稱「櫃買中心」申請終止櫃檯買賣,並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申請停止公開發行。
三、股份轉換作業程序如下:
1、上櫃最後交易日:115/09/22
2、上櫃停止交易開始日:115/09/23
3、最後過戶日:115/09/24(原訂115/09/26,因適逢假日,故提前
至115/09/24。)
4、停止過戶期間:115/09/27-2026/10/01
5、股份轉換基準日:115/10/01
6、終止上櫃日期:115/10/01
7、停止公開發行日期:115/10/01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已於115年6月18日經股東決議通過,授權由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朱文元
代表本公司全權處理申請股票終止及停止公開發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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