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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泰創工程: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114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9款


公司代號:6750

公司名稱:泰創工程

發言日期:2026/08/12

發言時間:17:14:43

發言人:陳萬富

1.事實發生日:115/08/12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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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前次董事會決議通過114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發行及認股辦法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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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主管機關要求,並經本公司115年08月12日董事會決議追認修訂114年度第一次

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五條部分條文。

(2)修訂前第五條部分條文如下:

第五條:認股條件

一、認股價格:

以不低於認股權憑證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50%為認股價格,

實際認股價格由董事會決定之。

(3)修訂後第五條部分條文如下:

第五條:認股條件

一、認股價格:

1.發行時本公司為興櫃股票公司者,認股價格以不低於認股權憑證

發行日前有成交價之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

,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

日成交股數之總和,所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之50%為認

股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每股淨值,實際認股價格由董事會決定之。

2.發行時本公司為上市(櫃)公司者,認股價格以不低於發行日本公司

普通股之收盤價之50%為認股價格,實際認股價格由董事會決定之。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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