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5/08/11
2.公司名稱:新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通過本公司民國115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2)通過本公司2025年永續報告書案。
(3)通過本公司購買台中辦事處房產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與作業程序】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迴光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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