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5/08/11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114/05/26
3.追補發行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本公司114年5月26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額度不超過25,000仟股額度內,
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將於115年5月25日屆滿。依證券交易法
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私募案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內分次辦理完成;
此次私募現資發行新股案,於剩餘期限內無繼續辦理之計畫,故決議本
案不繼續辦理,並於115年股東常會報告。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