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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發生日起始日:20151015
事實發生日終止日:20151015
發生緣由:依富旺二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二十條規定辦理。
因應措施:(一)債券持有人得於發行滿二年之前三十日(民國104年9月15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要求本公司依債券面額加計利息 補償金【滿二年為債券面額之103.53%(實質收益率1.75%)】,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 司債以現金贖回。(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04年10月15日。 (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辦理賣回期間:104年9月15日至104年10月15日止。 (四)轉換公司債停止過戶期間:104年9月8日至104年9月12日。 (五)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六)債券已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 (104年9月15日)之前一營業日起至屆滿日(104年10月15日)之前一營業日止,債券持 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無須將債券領回。
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0
受影響之證券種類:轉(交)換公司債
受影響之證券期別:2
受影響之證券券別:
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類型:債券行使賣回權
債券代碼:62192
票面利率:0.000000
本次利率重設日期:0
下次利率重設日期:0
債息對照表:
本月底發行餘額:0
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0
償還本金金額:0
付息:0
下櫃日期:0
評等種類:
評等機構:
信用評等等級:
評等日期:0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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