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松:本公司參加甄選104年度50度以上金門高粱酒台灣地區(金門地區除外)總經銷商案投標,經公開評選,由本公司取得總經銷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8/22
2.公司名稱: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參加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甄選104年度50度以上金門高粱酒
台灣地區(金門地區除外)總經銷商案投標,於104年08月22日經公開評選,由本公司
取得總經銷權。
8.因應措施:待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函告後,召開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合
約內容,再辦理後續簽約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仍以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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