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5/07/30
2.公司名稱: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會議決議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決議通過一百十四年度永續報告書。
(2)決議通過一百十五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3)決議通過本公司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案。
(4)決議通過買回本公司股份案。
(5)決議通過本公司為子公司Nanocomp Oy LTD.租賃廠房提供背書保證。
(6)決議通過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NIL Technology ApS案。
(7)決議通過本公司現金增資子公司RADIANT OPTO-ELECTRONICS (SINGAPORE)
PTE. LTD.。
(8)決議通過本公司對逾期應收帳款無資金貸與他人情事。
(9)決議通過修訂判斷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三個月以上之應收帳款是否屬資金貸與,其
「金額重大」認定標準案。
(10)決議通過本公司向經濟部申請登記之公司印鑑保管人變更案。
(11)決議通過本公司新任副總經理案。
(12)決議通過本公司治理主管異動案。
(13)決議通過新任副總經理核薪案。
(14)決議通過本公司治理主管核薪案。
上一篇
下一篇
#價值低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