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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宗: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35款


公司代號:4169


公司名稱:泰宗

發言日期:2026/07/29

發言時間:21:03:42

發言人:王雅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7/29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417,472,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7/30~115/09/29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50.00~27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5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五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此情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民國115年07月29日董事會通過決議,計畫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於中華民國115年

07月30日至115年09月29日間執行買回公司股份,預定買回數量總額為1,000仟股,其買回區

間價格為新台幣每股 150 元至 270 元。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15年7月29日第十一屆第三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

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 起二個月內於

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 股份1,000仟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 1.51 %,且買

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民國115年第一季流動資產之 29 %

(尚未加計115年上市前現金增資股款),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

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9人同意本聲

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評估意見,泰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

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

之影響亦尚屬合理,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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