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藥品:依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21 17:09
一、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持有,於104年3月27日經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同意減資1,000,000,000元,銷除股份100,000,000股,業經經濟部104年8月19日經授商字第10401116880號函核准減資辦理變更登記在案。
二、本公司辦理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
(一)應換發之股份說明:
1.應換發之股票為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253,736,17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537,361,750元整。
2.本次減資新台幣1,00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00,000,000股,減資比例39.41%。
3.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537,361,75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換發為新股票153,736,175股,新股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二)換發新股票之換發比率:
1.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減少394.11014215股,換發新股票為605.88985785股,減資後換發不足一股者,以現金給付之(至元為止),其股份由本公司董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2.本次換發之新股份為不定額大面額股壹種。
(三)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1.民國104年6月1日為減資換票基準日。
2.自民國104年5月28日起至民國104年6月1日止停止辦理過戶。
3.舊股票自民國104年9月16日起停止流通買賣,並自新股票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4.新股票自民國104年9月16日起開始換發。
(四)股票簽證機構:華泰商業銀行信託部。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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