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9款


公司代號:4925


公司名稱:智微

發言日期:2026/07/22

發言時間:18:05:12

發言人:溫明君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7/2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預計發行16,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160,0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63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數15%計2,400,000股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除保留發行新股之15%計2,40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85%計

13,60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

逾期未辦理、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

增資基準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有關於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之訂定,

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

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

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

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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