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宇:調查局派員持函趨洽本公司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15/07/14
2.發生緣由:法務部調查局今日派員持函趨洽本公司
3.因應措施:本公司全力配合提供相關文件
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公司營運正常,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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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15/07/14
2.發生緣由:法務部調查局今日派員持函趨洽本公司
3.因應措施:本公司全力配合提供相關文件
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公司營運正常,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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