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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科技訊 8月20日下午消息,全國首例股權籌案今日在海淀法院開庭審理,原告(反訴被告)人人投母公司北京飛度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律師,被告(反訴原告)北京諾米多餐飲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代理律師,以及2名證人出庭。
本案中,被告(反訴原告)北京諾米多公司作為股權籌項目,在原告(反訴被告)飛度公司旗下經營“人人投”股權籌平台融資88萬元以經營一家餐館。融資成功后,人人投認為諾米多公司提供的主要交易信息:經營房屋所有權性質、物業費均等,均與實際情況不符。故依約解除了合同,並訴請法院判令:1)諾米多公司支付飛度公司委託融資費(5%)44 000元,2)諾米多公司支付飛度公司違約金44 000元,3)諾米多公司支付飛度公司經濟損失19 712.5元;三項合計107 712.5元。
被告(反訴原告)諾米多公司就此提出反訴,認為飛度公司惡意違約拒不給付融資款項,融資主體最終為87人,超過法律規定的50人上限,融資成功后也未將融資款及時支付給諾米多公司,故反訴訴請:1)要求飛度公司返還17.6萬元並支付相應利息,(以17.6萬元為基數,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基準利率自2015年1月22日起計算至飛度公司全部返還之日止);2)判令飛度公司賠償諾米多公司損失5萬元;3)要求飛度公司承擔本案訴訟費。
原告證人許某和范某出庭作證,2人都是此次籌項目股東,許某投入1萬元,范某投入5000元。項目籌成功后,發現被告(反訴原告)諾米多公司租賃房屋房所有權信息、房租費用以及實際經營空間等存在與宣傳不符情況,提出異議,但一直未得到明確且信服的答覆。於是在幾次溝通未果后,人人投母公司飛度公司依據《委託融資服務協議》,終止了與諾米多公司的合作。並將參與此次籌的投資人的本金以及此間生的利息歸還了投資人。
據了解,此案股權籌參與者來自全國各地,一直通過線上工具來進行項目進展和信息溝通。此外,在證監會下達《關於對通過互聯網開展股權融資活動的機構進行專項檢查通知》前,人人投股權籌平台對於投資者的審核僅限於身份審核,最低5000元起投,籌項目主要是下實體店鋪投資,通過分紅來取得收益。
此外,人人投主要是籌項目宣傳推廣方,具體交易為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寶支付。此案中涉及資金交易都是通過第三方支付來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在現有法律法規範圍下,此案中股權籌成功后,所有投資人均為籌項目的有限合伙人,但依據相關法律,有限合伙企業主體應為2-50人。據原告方人人投母公司飛度公司代理律師介紹,原告方是通過合伙套合伙的形式,保證籌項目成功后成立的有限合伙企業主體人數在法律範圍內。
據悉,本案系全國首例股權籌民事案件,此前備受社會關注。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包括對股權籌行業形成的交易規則進行法律評價,尤其是投資主體人數、資金托管、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問題。此外,本案還涉及股權籌交易中交易各方的法律關係定位、權利義務分配,以及是否是居間合同關係,交易內容是否全部有效等爭議。在股權籌專門性規定相對缺位的背景下,裁判結果對於股權籌行業健康發展以及形成相對科學的裁判規則均具有重要意義。
本案將擇期宣判,新浪科技將持續關注。(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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