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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6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45691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5年7月6日證櫃債字第11500045012號函同意,自115年7月14日起開始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二、債券名稱:擎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債券代碼:80963,簡稱:擎亞三)。 三、櫃檯買賣開始日期:115年7月14日。 四、發行總面額:新台幣500,000,000元整。 五、票面金額:新台幣100,000元整。 六、發行期間:發行期間3年,自民國115年7月14日開始發行至118年7月14日到期。 七、發行價格:新臺幣114.60元(依票面金額114.60%發行) (總募集金額573,019,230元)。 八、票面利率:0%。 九、還本付息方式:發行期間為3年,依轉換辦法第五條規定本轉換公司債之票面年利率為0%,故無須訂定付息日期及方式。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 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八條行使賣回權,或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七條提前贖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之翌日起十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將債券持有人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一次償還。前述日期如遇臺北市櫃檯買賣中心停止營業之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十、債券簽證機構:本公司債採用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十一、公司債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二、受託機構: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謹訂於115年7月14日一律採取帳簿劃撥配發債券,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發放日將本次轉換公司債債券直接撥入債權人指定之集保專戶,該債券並於同日起在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 十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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