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發⾏⼈募集與發⾏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4條及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及轉換辦法之規定辦理。⼆、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115年第二季經債權⼈申請轉換計985張,轉換本公司普通股合計641,686股。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普通股股份相同。四、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048125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段96號地下⼀樓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