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力銘: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公司代號:3593


公司名稱:力銘

發言日期:2026/06/16

發言時間:16:25:14

發言人:黃文慶

1.股東會決議日:115/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台豐資本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孫正強

法人董事:台豐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前代表人:沈慧誠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據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15年6月16日股東常會通過,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前提,解除以上董事新增兼職競業行為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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