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創投基金可申免國有股轉持
鉅亨網新聞中心
國家財政部公布《關於取消豁免國有創業投資機構和國有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有股轉持義務審批事項後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為加強後續監管,確保該政策順利實施,並避免對國有股轉持政策造成不利影響,通知列明可獲豁免之基金資質條件、辦理程式及監督管理等,而且於去年12月3日至今已進行國有股轉持之企業,獲審核後可進行回撥。
通知發出之背景為,為提高國有資本從事創業投資的積極性,鼓勵和引導國有創業投資機構和國有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加大對中早期項目的投資,符合條件的創業機構和引導基金經審核批准後,可豁免國有股轉持義務。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要求,對豁免創投機構和引導基金國有股轉持義務事項不再進行審批。(bi/u)~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