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紡: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公司代號:1419


公司名稱:新紡

發言日期:2026/06/12

發言時間:21:56:52

發言人:張淑娣

1.股東會決議日:115/06/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濟真(股)公司代表人:吳昕恩,董事

(2)濟真(股)公司代表人:張淑娣,董事

(3)紘恩(股)公司代表人:吳昕紘,董事

(4)何承育,獨立董事

(5)陳思超,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經營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

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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