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總:本公司辦理減資彌補虧損致債權人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公司代號:5355


公司名稱:佳總

發言日期:2026/06/11

發言時間:15:20:12

發言人:陳冠民

1.事實發生日:115/06/11

2.公司名稱:佳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及74條規定,辦理致債權人公告。

(2)本公司業經民國115年6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新台幣886,227,920元

以彌補虧損,計銷除已發行股份88,622,792股(含私募股10,222,829股)。依目前

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661,227,92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

為166,122,792股計算,以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持有股份按比

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除約533.4776218股,即每仟股換發約466.5223782股,

減資比例為53.3477622%,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75,000,000元,分為

77,500,000股(含私募8,939,791股)。

(3)本次減資相關之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作業或股本發生

變動致減資比例須調整暨其他相關事項等,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修訂、主

管機關指示、為因應客觀環境需予以變更或修正,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

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本公司之債權人對前述減資決議如有異議者,請自即日起31日內持相關憑證以

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聲明,以便依法辦理,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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