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吾華: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公司代號:1731


公司名稱:美吾華

發言日期:2026/06/10

發言時間:15:01:08

發言人:賴育儒

1.股東會決議日:115/06/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誠意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人李成家

(2)董事:誠意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人李伊俐

(3)董事:誠意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賴育儒

(4)董事:誠意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人李育家

(5)董事:力領投資(股)公司

(6)董事:力領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人李伊伶

(7)董事:華蔚有限公司

(8)獨立董事:陳慧遊

(9)獨立董事:歐淑芳

(10)獨立董事:張鴻仁

(11)獨立董事:林啟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營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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