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耀:本公司擬委任分公司經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5/06/08
2.公司名稱: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擬委任分公司之經理
6.因應措施:本公司擬指派黃宗元董事長為分公司經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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