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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嬰房:公告本公司股東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行為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公司代號:2911


公司名稱:麗嬰房

發言日期:2026/06/05

發言時間:18:27:24

發言人:尤淑儀

1.股東會決議日:115/06/0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林柏蒼

(2)董事:曾家宏

(3)董事:黃少華

(4)董事:盧昭勳

(5)獨立董事:莫兆鴻

(6)獨立董事:陳北緯

(7)獨立董事:簡裘裘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民國115年6月5日至民國118年6月4日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公司115年6月5日股東常會之出席總表決權數為76,093,260權,贊成73,298,077權,

占總表決權數96.32%;

本案依票決方式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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